“外籍个人能不能在印尼买地?”王掌柜经常有收到类似的问题。我们把现行规定梳理了一遍,:外籍个人不能拥有印尼的“土地所有权”(Hak Milik/SHM),但可以在严格条件下购买住宅类不动产,并把权利登记为“使用权”(Hak Pakai)。而涉及建厂、仓储等工业用途的土地,则必须以公司名义(设立PT PMA外资公司)依法取得“建筑使用权”(HGB),个人名义不适用。
先看法律底层逻辑。自1960年的《基本土地法》确立起,土地所有权只属于印尼公民与特定主体,外籍个人不在其列。后来通过一系列配套法规,给外籍个人打开了“住”的通道:可以购买独栋住宅或公寓,但产权形态是Hak Pakai(使用权)。这类权利不是永久的,通常按“首次最长30年,到期可延长20年,期满后还可再续30年”的节奏批复,总年限分阶段审批、合规续展。用途也被限定为自住/居住,不能当作商业经营用地。
能买什么,边界也很清楚。独栋住宅可以登记为Hak Pakai;公寓(高层分户)在项目合规的前提下,也可以由外籍个人购买并登记为相应权利。至于价格各省有各自的最低价和上限清单,比如雅加达独栋住宅的价格不低于50亿印尼盾,大约220万人民币,公寓的价格不低于30亿印尼盾,大概130万人民币的价格。除了价格红线,数量和面积也设上线,通常是“每名外籍个人(或家庭)限购一处、面积不超过约2000㎡”,超出需要另行批准;购置前,最好先核对目标城市当期的“外籍购房最低价”和限制条款,避免踩线。
流程上,建议按“尽调—签约—过户—纳税—续展维护”走稳。所谓尽调,不只是看看证书复印件,更要通过PPAT(不动产契据官)和不动产登记系统,核验证书真伪、有没有抵押或查封、用途分区是否与住宅一致。
需要特别提醒的,是三个“红线”。第一,不能以个人名义持有Hak Milik;第二,不能通过所谓“名义持有/代持(nominee)”来变相规避限制,这在法律上风险极高,纠纷频发;第三,不能以个人名义去拿工业或仓储用地——如果您的需求是“建厂”,请先设立有限责任公司PT PMA,再依法申请建筑使用权HGB,并办理建筑许可(PBG)等手续,走在合规主干道上。
一句话总结:想住,可以;想建厂,换轨到公司名义。外籍个人在印尼购买住宅走Hak Pakai,满足在印资格、最低价与数量/面积等门槛;涉及工业用地,则以公司名义购买更安全、更可持续。好的,我是在印尼20年的王掌柜,带你深度了解印尼。
